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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學期就學貸款已撥貸完竣,請「須自付利息」之學生按時繳納,請查照。

114-2學期就學貸款已撥貸完竣,請「須自付利息」之學生按時繳納,請查照。

一、不符合中低收入需自付利息之學生(即查核為丙類學生),請於台銀撥貸後次月起,每月至台灣銀行各地分行繳納,以免逾期而造成信用不良。

二、為便利借款人繳款,臺灣銀行已提供多元利息繳款方式:

(一)臺銀任一營業單位臨櫃現金繳納。

(二)臺銀存款帳戶授權自動扣款。

三、就學貸款係政府優惠貸款,非屬補助或贈與款項,仍須依約償還本息未能按期還款,將直接影響其信用紀錄及日後與其他金融機構往來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