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4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2306號函轉知,配合行政院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自115年8月1日起實施「學貸利息再調降」新方案!大幅減輕同學及家庭的就學負擔,請申貸同學密切注意自身權益:
措施一:符合申貸資格的學生,在學期間一律免利息,由政府負擔
讓現行部分在自付利息的學生獲得照顧,學生負擔利率0.9%改由政府支出,在學期間所有學生皆免利息。
措施二:原寬限期1年,延長至畢業(休退學、服義務役、教育實習)後2年再開始還款
學生如為114年6月(即須於115年8月1日首次還款者)及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學期畢業(含休學、退學、服義務兵役或教育實習)之學生,皆適用2年寬限期。
措施三:畢業開始還款的學生,學貸利率1%由政府負擔
原學生負擔利率為1.775%,調降至0.775%,其中差額1%由政府支出。
※因本方案於115年8月1日施行,貸款人於115年9月份應繳納之利息,由承貸銀行依按新利率計收;如有跨及新舊措施之應繳金額,利息應依各期間適用利率及日數分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