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二、本組就本助學金將「一律以本組網頁、校園資訊系統及同學校內個人基本資料電子郵件信箱」,做為同學確認審核進度及相關事宜聯繫通知之
用,屆時請同學務必自行留意相關訊息,如有需查詢相關進度者亦可自行上校園資訊系統進入學生資訊系統查詢!(請注意:第1階段資格審核查詢
約11月中旬;第2階段終審通過後發放部別及減免金額查詢約12月下旬) 。
三、查調結果將以E-mail通知所有同學,若同學對於審核結果有所疑義請於11月15日至27日檢具相關證明至課指組提出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四、檢附證明資料如下:
(一)利息級距不合格之佐證資料為112年度所得清單。
(二)年收入所得超過90萬(第七級)之佐證資料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三)土地不動產級距不合格者之佐證資料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清單。
(四)如屬扣除優惠存款(本金未逾100萬元)18%之利息之家庭年收入 利息未逾2萬元者,備齊台灣銀行存摺影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3
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