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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為引導青年結合所學,發揮志願服務的影響力,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本府訂定「113年青年自組團隊參與行動徵件計畫」,獎勵宜蘭青年自行組隊投入志願服務及社會參與行動。

二、本計畫提案方式、參加資格與對象,說明如下:

(一)提案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3年5月20日止,有意提案者可下載計畫簡章及提案計畫書(https://pse.is/5t66q7),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W1hnNy6Pw19UzQb67)並上傳計畫書及相關資料。

(二)參加資格與對象:

1、申請提案之個人、團體或學校,組織年滿15至40歲之青年團隊,每團隊至少5人以上,針對關注之社會議題或服務對象,評估服務需求後,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社會實踐方案。

2、提案之執行地點須於宜蘭縣內。

3、每團隊成員至多僅能參與1組團隊,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

.(三)評選方式:

1、由本府邀集實務工作者及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2、分為「資格審查」及「評審書面審查」兩階段進行。

(四)計畫獎勵:

1、每案至少服務10小時,預計獎勵8案。

2、每案酌核獎勵金最高新臺幣3萬元(含稅),核定獎勵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三、檢附本案宣傳文宣電子檔。

四、相關計畫內容可至本府青年事務科粉絲專頁查詢。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余小姐,聯絡電話:0928-40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