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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訊可至教育部全球資訊網首頁之疫後學貸補助方案主題專區查看。相關問題可撥打下列電話洽詢:
 (一)    教育部專線電話02-7745-3860(9時至18時)
 (二)    承貸銀行-臺灣銀行02-2349-3333轉303

以下轉載自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公告。

教育部公告(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A124199E5D5AC943)節錄如下:

一、非在學的貸款人:未具111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身分,且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於111年度平均每月所得未達新臺幣四萬元: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11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之所得總額除以12個月計算。

(三)有12歲以下子女。

(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二、在學中的貸款人:111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學生、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入學學生且各該學期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獲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雜費減免、特殊境遇家庭學雜費減免、身心障礙學雜費減免、原住民學雜費減免。

(二)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三)有12歲以下子女。

(四)本人或其配偶已懷孕。

 

此次的補助措施,將於112年7月初由教育部主動審查補助資格並分別設算補助額度,自7月起學貸戶可至官方網站查詢是否獲得補助資格或是提出證明申復。

教育部特別提醒,若在學中及非在學貸款人本人或其配偶為懷孕、非在學的貸款人且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因需以112年6月20日時的條件進行審查,以照顧貸款人,需請此類貸款人自1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前,檢附孕婦健康手冊(國民健康署編印)、診斷證明書(載明懷孕週數及預產日期等)或戶籍所在地政府核發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等文件,依政府公告管道提出申請,符合資格者亦可享有補助;教育部表示,詳細的疫後就學貸款補助須知預計於112年5月底前公告周知。

**以上辦法或補助資格等相關細節一概以教育部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