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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國內各級學校學生社團關注海洋議題,發展海洋社團,辦理海洋活動,海洋委員會明(113)年編列旨案補捐助經費計80萬元(本案執行經費俟立法院完成預算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倘113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刪除或刪減預算金額,補助金額將配合調整)。
申請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或該會113年度補捐助經費用罄為止,申請單位應於活動舉辦起始日30日前,去函該會提出申請(以該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準)。
補助相關規定,請至該會網站(網址: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113&parentpath=0,7)查詢。
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海洋委員會承辦人潘雲潔,電話:07-3381810;電子郵件:pan@o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