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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要點」辦理

二、受理時間:112121日(五)至15日(五)

三、需繳交的資料:

1.申請簽呈(需由申請人及受推薦之老師親自簽章)

2.十五人以上之連署書

3.組織章程草案

4.一學年活動計畫預定表

5.社團指導老師推薦書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
 

所有資料請依序排列整齊,並用不透明資料夾裝好送繳至課指組,資料若有缺漏恕不受理。

若有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0800121013301730)至課指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