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旨揭6項要點辦理。
二、本校清寒優秀獎學金截止受理期限為113年11月15日前,其餘5項獎學金受理期限均為113年11月5日前。
三、申請資格如下,餘詳見各項獎學金申請要點:
(一)本校清寒優秀獎學金:本校學生且家境清寒。
(二)代辦簡茂發先生獎學金:本學年度限管理學院大學部學生申請。
(三)代辦黃金鰲先生紀念獎學金:本學年度限人文學院大學部學生申請。
(四)代辦居葆輝教授長青數理化特優獎學金:限理學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申請。
(五)代辦校友黃萬益先生紀念獎助學金:由「各系推薦」大學部學生。
(六)代辦藍式忠教授獎學金:本校在學學生。
四、請先行下載及填妥申請表、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序裝訂後送學務處課指組申請,逾時歉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