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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要點」辦理

二、受理時間:每年61日至15及12月1日至15日

三、需繳交的資料:

1.申請簽呈(需由社團長及社團指導老師親自簽章)

2.社員大會會議紀錄及簽到表

3.社團財產、經費流向說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4.帳戶存摺封面及結清頁面影本(如未於英才郵局開立社團帳戶者免附)

所有資料請依序排列整齊,並用不透明資料夾裝好送繳至課指組。

若有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0800121013301730)至課指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