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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本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110 學年度第2 學期第3 次防疫工作會議」會議決議辦理
  • 學生社團辦理活動時:

(一) 參加者需提供接種covid-19 二劑疫苗之證明。

(二) 若未施打二劑covid-19 疫苗者,則須出示快篩陰性證明。

(三) 主辦社團須有查核人檢視上述證明,以確保參加活動者符合防疫標準。